钢材集中招标采购补遗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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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二公局钢材集中招标采购补遗*号各投标人:
关于中******钢材集中招标采购(招标编号:EGJWZ****-**-***)中,A包件付款条件需要重新补遗,现进行说明。
原条款:第四章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合同条款,第八条结算、付款方式中:A包件:甲乙双方每月**日核对供货数量,乙方向甲方提供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现场人员的收料凭证、供货对账单(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办理结算手续,结算后**天内支付**%货款,结算后**天内支付**%,结算后***天内支付**%,剩余*%为质量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内无息支付。
修订后:A包件:甲乙双方每月**日核对供货数量,乙方向甲方提供税率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办理结算手续,下月支付上月应支付金额的**%,第二个月支付上期应支付金额的**%,剩余*%为质保金,以后各期以此类推,供货结束后质保金在质保期到期后*个月内无息返还,本材料质保期为*个月。中间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变,本次补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中******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