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深圳市水务局“沙田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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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水务局“沙田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情形,深圳市水务局申请“沙田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采购项目名称:沙田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项目项目预算金额:****.**万元采购项目描述:沙田水质净化厂(下称沙田厂)位于龙岗河流域,于****年建成投产,现状运行规模为*万吨/日。原采用BOT模式实施,由深圳市******负责运营。设计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为*.***元/立方米。从****年**月**日起,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龙田、沙田、上洋污水处理厂价格调整及上洋污水处理厂污泥费用补偿的复函》(深财局函〔****〕****号),沙田厂污水处理服务费调整为*.***元/立方米。现因龙岗河流域****年水体达标考核需要,须对沙田水质净化厂进行提标改造,出水水质标准由一级A提升至IV类标准(其中TN及SS执行一级A标准)。沙田厂提标改造项目工程概算金额****.**万元,具体工作包括:将ZT廊道交替池改造成AAO生物池、新建平流沉淀池、新增折板絮凝斜管沉淀池、新增乙酸投加设备、新增和完善现有除臭系统等。拟定供应商名单:深圳市******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按照《****年广东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工作要求,为达到国家、省对我市五大流域的水质考核目标,须加快推进沙田厂提标改造项目,确保出水主要指标在****年底前达地表水IV类标准。由于改造工作时间紧迫,若引入第三方单位实施会使提标改造工作的实施界面、移交界面复杂,降低改造效率,无法满足改造工作的时间要求,且不利于建成后运营监管。同时考虑到提标改造工作是在现状存量设施上进行,必须现“不停产、不减产、不降标”的连续运营,与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密不可分,具有一致性,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为保证与原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向原供应商添购的,可以适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鉴此,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ROT单位,单一来源采购对象为深圳市******。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联系方式:采购人:深圳市水务局地址:深圳市莲花路****号水源大厦联系电话:********采购监管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号联系电话:********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