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市委党校党性教育及组织生活馆展成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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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委党校党性教育及组织生活馆展成服务采购公告 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委党校党性教育及组织生活馆展陈服务,项目编号:ZJZCFS-(****)公字第****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函第**条);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证书和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证书; 二、投标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上午*:**至**:**,北京时间下午*:**至*:**;招标文件工本费***元/份;(节假日不休息) *、地 点:江苏省镇江市小米山路***号创业大厦二楼。 联系人:李翔 褚卫东 联系电话:***********、*********** *、每份招标文件***元,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并支付招标文件的工本费:(*)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资质证书复印件。 没有完成报名流程的供应商,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招标范围及要求:本次招标为镇江市委党校党性教育及组织生活馆展陈服务采购 。项目预算为*******元,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不可以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四、采购人、采购方式及中标人数量: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镇江市委员会党校 联系人:邵处长 联系电话:*********** 地址:镇江市小米山路***路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数量: *名。 五、投标人在投标时,需交纳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给江苏******,投标保证金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江苏******丹徒分公司银行帐户,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号工人大厦裙楼*楼第二开标室) 七、投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下午**:**至**:**(截止时间)。 八、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下午**:**,届时请投标人代表(*人以内)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九、项目联系人:褚卫东 联系电话:*********** 十、江苏******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江苏******丹徒分公司 开户银行:******镇江丹徒支行 账 号:******************** 十一、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江苏******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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