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4月25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月**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序号受理时间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机构审批时间审批文号***.******.***汕头***千伏泗联(峡山)输变电******汕头供电局变电站位于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西埔村南部,输电线路位于潮南区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汕市环辐建[****]*号附    件: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关******汕头供电局汕头***千伏泗联(峡山)输变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汕头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栋
邮    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汕头供电局汕头***千伏泗联(峡山)输变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