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仙桥乡依法清理违法捕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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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仙桥乡巡河员在巡河过程中,发现河中有非法捕鱼渔网,并及时向乡政府汇报。仙桥乡及时组织乡水利站、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分局等部门赶到现场,依法将非法捕鱼网拆除并拖至岸上进行焚烧销毁。根据有关规定,现阶段正处于禁渔期,从事非法捕捞的,除没收渔具外,并处*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没收船只;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且河道上私设渔网捕鱼,不仅影响河道环境卫生,破坏河道的生态环境,还影响船只通行安全。此次清理违规渔网是落实河长制的一个重要举措,下一步,仙桥乡水利站加大对大花水河道的监管,还河道顺畅、河水清洁,为促进河长制工作长期有效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切实保护水环境治理工作。编审: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