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发改委推进简政放权 开展清理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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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加快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根据地区行署《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对清理工作作出指示,按照指示精神,我委制定方案,分步实施,确定严格的清理标准,认真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较好完成了清理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 此次清理工作分四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制定工作方案,动员部署阶段。第二阶段:梳理、评估、审查阶段。各科室结合工作实际,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分类清理,并提出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第三阶段:决定和公布阶段。对具体清理建议进行审查和汇总后,上报政府法制办。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 通过清理,一方面,发现并整改了现行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问题,既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又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效果,为我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机关建设打下良好基础。另一方面,清理了一批不符合要求的规范性文件,有利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并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达到了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