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息烽县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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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格执行校长(园长)责任制。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明确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责任制,切实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加强督促指导。针对学校基础设施差的部分学校,县教育局和县市场监管局切实发挥各自工作职责,强化指导和服务,凡是不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相关规定的,必须限期改建,厨房食堂升级改造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方可开餐。三是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督查。选择培训合格后的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采取激励考核机制,督促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尽职履职,夯实基础。实行学校食品安全定期检查制,坚持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通过自查自纠及时排除隐患,提高食物中毒事故防控能力。四是严格食品稽查及信用档案管理。针对学校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切实以食品抽检为契机,一旦抽到学校食品不合格,全力做好食品核查处置。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将每次检查记录记入档案,对纳入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在依法查处的同时,进行重点监管。五是强化部门联动。以每年春季、秋季开学前为重点时段,以学校及周边餐饮单位为重点区域,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学校不光要履行好校园围墙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还要切实做好校园围墙周围食品监督,教育学生不购买垃圾食品,对在学校周围摆摊,要及时将情况通报有关部门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