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管材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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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平桥区****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信阳市平桥区****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开标会议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准时召开,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和定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YG-****-****
项目招标控制价:*******.**元管材一标段控制价:*******.** 元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管材一标: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易勇
供货期:根据工程进度,满足甲方要求 质量: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韩文斌
供货期:根据工程进度,满足甲方要求 质量: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刘臣
供货期:根据工程进度,满足甲方要求 质量:合格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年*月 *日至 *月**日(不少于*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月施行,九部委**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水行政监督部门:信阳市平桥区水利局
监督电话:****-*******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阳市平桥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地址:信阳市平桥区平安大道东段
联 系 人:石先生
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座*-*层西第*户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