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监护仪等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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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监护仪等医疗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包更正公告一、原公告主要内容项目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包采公〔****〕****号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政采XZDCG****-***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公告类型:采购更正公告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标时间:****年**月**日 **:**二、更正内容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包(招标编号:政采XZDCG****-***-*)防护服技术参数 *、表格*、*项规格*******改为常规; *、表格*项规格项空白添加为常规; *、表格*项铅当量*.*mmpb改为*.**mmpb, 备注改为超柔进口核心材料; *、表格*项备注进口铅玻璃制作、高透明度改为铅玻璃制作、高透明度; *、表格*项备注进口铅玻璃制作、高透明度、护边式改为铅玻璃制作、高透明度、护边型; *、表格*、**项备注超柔进口面料改为超柔进口核心材料。附件: 三、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单位地址:包头市青山区联系人:任伟联系电话:****-******* ***********四、代理机构信息单位名称:内蒙******单位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沙河镇黄金小区甲**栋*号联系人:张维联系电话:****-*******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内蒙******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