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明街道土地整备中心购买购买重大项目置换用地项目测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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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明街道土地整备中心购买购买重大项目置换用地项目测绘服务 关于政府购买测绘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公明街道土地整备中心购买购买重大项目置换用地项目测绘服务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深******光明分公司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经过评比,第一名,深******光明分公司,报价:*****元;第二名,******,报价:*****元;第三名,深圳市中科******,报价:*****.**元.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深******光明分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 *****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 *、严格按照征收工作程序办事,按规定的时间、质量要求完成所委托的工作,并按时交付工作成果; *、必须委派至少两名专职工作人员驻现场; *、服从政府审计部门和业务相关方(包括复核或督导单位)的有关技术和政策方面的统一指导; *、对有异议的评估报告做出书面解释或更正,及时答复政府审计部门对评估报告的审(复)核意见,并按意见对评估报告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土地整备中心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风景路**号*楼 联系人: 梁灿威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 年 * 月 * 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