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食堂家具采购及伴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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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三食堂家具采购及伴随服务
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三食堂家具采购及伴随服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三食堂家具采购及伴随服务已批准建设,项目性质为国有投资,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委托******为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范围:主要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三食堂进行采购。本次招标项目的采购金额约**万元。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为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商,或生产商对该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生产厂家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上午*:**至**:**,下午**:**—**:**),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QQ)②营业执照、原厂授权函或厂家销售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长兴县镜水蓝庭*-*-***)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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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九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