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无为县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单一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无为县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单一采购项目中标公告无为县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单一采购项目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无为县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单一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WH**CG****FW****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时**分**秒
采购日期: ****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成交金额: ******.**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单价、服务要求: 无为县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元 ,服务期:**天,其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审委员会名单: 胡南洋、张敏、季雨 。
采购人名称:芜湖市无为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 无为县无城镇幸福路
联系人:徐寅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无城金塔东路
项目负责人: 汪平 联系电话: ***********。
代理收费标准: 按《芜湖市政府性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付费参考标准》公管(****)**号文执行 收费金额: ****元 。
公告期限:****年**月**日 **时**分**秒至****年**月**日 **时**分**秒(不少于*个工作日)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公司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无城金塔东路 ,联系电话: ***********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无特此公告。
安徽******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