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消防站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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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公安消防大队模块化消防站车辆及消防站装备器材采购项目公告名称:霸州市公安消防大队模块化消防站车辆及消防站装备器材采购项目采购人名称:霸州市公安消防大队采购人地址:霸州镇裕华东道***号采购人联系人:宏芳 采购人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全称:河北******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号翰林观天下**号楼**层代理机构联系电话:***********代理机构联系人:苗志惠受理质疑电话:****-********项目联系人:苗志惠联系方式:***********传真电话:****-********采购内容:模块化消防站车辆及消防站装备器材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数量:*公告名称:霸州市公安消防大队模块化消防站车辆及消防站装备器材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项目实施地点:霸州市公安消防大队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简要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项目在其经营范围内,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至少*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原件(新成立*个月的公司除外);*、投标人须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近一年至少*个月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新成立*个月的公司除外);*、投标人须具有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index.html)等渠道查询的信用证明文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如有处罚决定则须提供处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获取文件开始时间:****/**/**获取文件结束时间:****/**/**获取文件方式:现金发售文件售价:*获取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获取文件时间详细说明: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备注: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