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打印机耗材及终端运维外包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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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医院集团打印机耗材及终端运维外包服务项目标题发帖日期关于实质性条款的限制性质疑本项目的实质性条款:第*条“*、★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项目**名驻点人员的工作简历、学历证书、资质证书扫描件。”标文件中对于该工作简历、学历证书、资质证书的要求为:
项目经理*名具有项目经理证书,综合能力优、善沟通、擅长网络维护兼顾终端运维。
电脑维护工程师**名,大专及以上计算机专业学历。熟悉办公设备维护,计算机维护,办公软件,操作系统软件,计算机终端安全配置。*年以上同类工作经验;
网络及网络安全维护工程师 *名,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网络工程师证书,*年以上网络系统运行维护经验,精通网络布线,精通网络设备的配置和维护,熟悉病毒防范,熟悉防火墙、入侵检测等网络安全系统设备的配置和维护,工作勤勉、踏实、细心、负责;
技术人员均要求男性,**岁以下。 我方认为将“工作简历、学历证书、资质证书扫描件”列为实质性条款,若投标人的个人人员学历或证书不满足即负偏离而废标,违反了公平参与原则,具有明显的限制性。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发起质疑该条款,望取消该条款的限制性,公平开放给各中小企业最基本的参与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