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合理用药系统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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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合理用药系统采购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委托,对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合理用药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最高限价
(万元)投标保证金
(万元)备注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合理用药系统***.*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二、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产品企业具有软件企业证书或软件企业认证证书。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本项目预报名。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年** 月**日*:**- ** 月**日**:**(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开发路科尔大厦**-**)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售后不退),在报名时递交。
(二)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网站(***.******.***)上关于本磋商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三)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年**月**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按时报名、签到;
(五)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金紫山***号*楼会议室。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 日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磋商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万元(大写:伍仟元整)
(二)保证金递交
本项目保证金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提交。保证金(现金)装入信封后自行密封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三)保证金退还方式
成交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他未成交的供应商,确定评标结果后当场退还。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网站上发布,请各竞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竞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竞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三)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四)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刘老师
电 话:(***)********
传 真:(***)********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开发路**号科尔国际大厦**-**
(二)采购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联系人:郑老师 朱老师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金紫山***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