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泾县中心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及运营项目合作单位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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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中心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及运营项目合作单位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泾县中心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及运营项目合作单位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JX-CG-CS-*******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时**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万******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张洼路金桥湾花园*幢****室 中标金额:*******元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序号主要成交标的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泾县中心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及运营项目合作单位采购项目无项********评审委员会名单:汤雪峰、李金祥、杨小军、黄杰、冯林义、金克勤、赵云刚 项目单位:泾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地址:泾县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地址:泾县泾川镇财富东路**号 联系人:王孟俊 电话:*********** 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收费金额: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公告期限: ****年*月 **日至 ****年 *月**日(*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经济开发区、泾县泾川镇财富东路**号,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泾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安徽****** ****年*月**日 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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