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嘉鱼县潘家湾镇司法所购买业务用房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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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县潘家湾镇司法所购买业务用房采购项目 嘉鱼县潘家湾镇司法所购买业务用房采购项目 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采购人嘉鱼县司法局实施函号[HBXNJY-****-A-***]采购项目名称 嘉鱼县潘家湾镇司法所购买业务用房采购项目预算价 **万元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购买业务用房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本项目经专家组论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满足采购需求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论证意见综合如下: *.潘家湾镇司法所原来在潘家湾镇政府合署办公,为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按要求建立便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经考察,目前潘家湾镇现有房屋开发商三家,一是联乐集团商业圈以商业为主,价格偏高,二是绿景湾地带,以潘家湾中学为中心,位置最北端,目前尚未完工,三是潘家湾老镇政府周边的达咸街,位置满足办公业务需求,且镇政府的其他机构均分布在四周。结论:鉴于以上情况,认为选择在达咸街富汇龙泊商业街地带作为司法所业务用房是合适的。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名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郑曙辉咸宁******工程师黄胜强咸宁市住建局工程师徐洪权咸宁市投资评审中心工程师拟成交价格 不高于项目预算金额,以最终单一来源采购成交价为准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本公示期共*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年*月**日**:**前以书******反映。 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嘉鱼县司法局联 系 人:殷先生电 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名 称:******地 址:湖******三楼。联 系 人:佘女士 电话/传真:****-*******/***********邮 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