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道路绿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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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庙岗乡****年乡村道路绿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巢湖市庙岗乡****年乡村道路绿化工程*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巢湖市庙岗乡****年乡村道路绿化工程*标段项目编号:****CHGZ****-*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巢湖市庙岗乡****年乡村道路绿化工程*标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安徽建筑大学北校区**号楼***室项目经理:吴纪云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佰壹拾伍万叁仟零陆拾捌元伍角叁分(¥*******.**元)质量:合格工期:**日历天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地址:安徽省巢湖市烔炀镇原土地管理所办公楼二楼项目经理:高祥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佰壹拾伍万肆仟零伍拾柒元伍角伍分(¥*******.**元)质量:合格工期:**日历天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陶建春,朱光宜,陈长征,王恩霞,李丽招标(采购)人名称:巢湖市庙岗乡人民政府地址:巢湖市庙岗乡联系人:方乡长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地址:巢湖市卧牛山街道湖光社区澳门新村**号项目负责人:程工联系电话:****-********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室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周瑾,联系电话:****-********。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被异议人名称;*、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异议材料不完整的;*、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特此公告。北京**********年**月**日 附件:****CHGZ****-*项目中标候选人.doc ****CHGZ****-*项目评标情况一览表.xls巢湖市庙岗乡****年乡村道路绿化工程*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巢湖市庙岗乡****年乡村道路绿化工程*标段项目编号:****CHGZ****-*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巢湖市庙岗乡****年乡村道路绿化工程*标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地址:巢湖市太湖山路新巢国际*号楼底层商铺项目经理:王伟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佰叁拾玖万叁仟肆佰伍拾玖元陆角整(¥*******.**元)质量:合格工期:**日历天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安徽建筑大学北校区**号楼***室项目经理:吴纪云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佰叁拾玖万叁仟柒佰伍拾玖元壹角陆分(¥*******.**元)质量:合格工期:**日历天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陶建春,朱光宜,陈长征,王恩霞,李丽招标(采购)人名称:巢湖市庙岗乡人民政府地址:巢湖市庙岗乡联系人:方乡长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地址:巢湖市卧牛山街道湖光社区澳门新村**号项目负责人:程工联系电话:****-********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室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周瑾,联系电话:****-********。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被异议人名称;*、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异议材料不完整的;*、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特此公告。北京**********年**月**日 附件:****CHGZ****-*项目评标情况一览表.xls ****CHGZ****-*项目中标候选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