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程监理补遗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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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百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一期一标段EPC工程监理补遗第(*)次*各投标人:
现就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百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一期一标段EPC工程监理(项目编号:XCS-GC-GK-*******)作如下补遗,具体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七、项目监理部人员到位承诺书及第五章合同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条:“违约金按如下标准计算:调换人员执业资格、业绩和职称均不得低于投标人员。除业主要求或法律规定的情形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变更,监理单位提出变更总监理工程师每次扣除监理费用**万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除业主要求或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变更,监理单位提出变更总监理工程师每次扣除监理费用*万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他人员监理人员如需更换,必须获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且调换人数不允许超过*人。调换人员超过*人的,以每人*万元的标准扣除监理费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现修改为:“违约金按如下标准计算:调换人员执业资格、业绩和职称均不得低于投标人员。除业主要求或法律规定的情形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变更,监理单位提出变更总监理工程师每次扣除监理费用**万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除业主要求或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变更,监理单位提出变更专业监理工程师每次扣除监理费用*万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他人员监理人员如需更换,必须获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且调换人数不允许超过*人。调换人员超过*人的,以每人*万元的标准扣除监理费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等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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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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