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自助办税设备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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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自助办税设备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LSZC-*******YJ采购方式:公告类型:竞争性谈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自助办税设备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LSZC-*******YJ】 拉萨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自助办税设备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LSZC-*******YJ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自助办税设备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 *.招标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 ¥*******.**元,大写:壹佰零叁万捌仟元整 *.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开标现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原件,各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符合本次采购的经营范围为: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并提供技术服务经营范围);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的会计报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方式、公告期限等 自****年* 月 ** 日至 *月 * 日(上午**点至**点,下午**点至**点),各有意向供应商必须符合本公告第二款第一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要求,并携带公章、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并由法人签字盖章(法人提供身份证明)后到拉萨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并免费领取采购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年 * 月*日**:**(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 *月* 日**:**(北京时间) 五、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元(大写:贰万元整),报名时缴纳。 六、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 七、政府采购中心信息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号 采购文件编制人姓名:杨亚珍 采购文件编制人联系电话:****-******* 拉萨市政府采购中心 公告日期:****年*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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