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利局公开寻找龙游县竹产业发展提升试点县项目验收中介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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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林业水利局公开寻找龙游县竹产业发展提升试点县项目(竹林生态栽培示范区建设)验收中介机构的公告经批准,龙游县林业水利局公开比选龙游县竹产业发展提升试点县项目(竹林生态栽培示范区建设)验收中介服务单位,现决定进行公开报名。(*)采购项目预算:*.**万元(最高限价)。(*)采购内容:龙游县竹产业发展提升试点县项目(竹林生态栽培示范区建设)验收,包括:械除草示范基地、无害化防治示范基地、有机肥应用示范基地、竹林大小年结构调整示范基地和竹木混交林示范基地,合计面积*****亩,涉及*个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质量要求:合格。二、报名条件: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承担完成过浙江省林业产业类重大重点项目或其子项目(包括省林业部门的产业示范县建设项目)验收工作,不符合条件参加报名的,均为无效。三、入围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有效报名的中介服务单位进行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由局采购小组对有效报名的中介服务单位进行评分。有效报名的中介服务单位有*家(含)以上,得分最高者入围,如同时有*个及以上的最高分,采用抽签方式产生*家入围单位。如有效报名的只有*家,则该中介服务单位直接入围,不进行综合评分。四、资料提交方式:有意参加报名的中介服务单位应向龙游县林业水利局提交资质证书及相关业绩、奖项资料。资质证书、奖项证书提供原件,业绩材料必须提供与林业部门签定的合同原件。报名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零分(时间以寄达日邮戳或书面资料实际送达时间为准),本次报名采用书面资料(档案袋密封)提交,不接受电子介质等其它方式报名。五、联系方式:龙游县林业水利局(龙游县龙洲街道谷水路***号)。联系人:邹先生联系电话:****-*******附件:综合评分细则 龙游县林业水利局 ****年*月**日 附件*: 综合评分细则序号评审内容评审细则分值* 同类项目业绩独立承担过浙江省林业产业类重大重点项目(包括省林业部门的产业示范县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得**分;独立承担过浙江省林业产业类重大重点项目(包括省林业部门的产业示范县建设项目)的子项目验收工作的,得**分;本项最高得**分。(提供合同及鉴定报告书原件,无原件不得分)*-**分*获奖情况获得省级及以上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的得**分;市级政府部门(含同级所属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的**分;县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得*分。本项最高得分**分,不重复计分。(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无原件不得分)*-**分*人员配置情况*、验收组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得*分;工程师得*分;本项最高得*分。(提供证书原件,无原件不得分)*、验收组其它成员具备高级工程师得*分;工程师得*分;助理工程师得*分;本项最高得*分。(提供证书原件,无原件不得分)*-**分*设备投入*、提供交通工具(机动车辆)*辆及以上的得**分;每少提供一辆扣*分,扣完为止;(提供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外业调查设备齐全,以投标人提供的设备购买清单、发票加盖投标人公章为评分依据。好:*-**分;较好:*-*分;一般:*-*分;未提供清单的得*分。*-**分*报价分计算公式:报价得分=(最低报价/报价)×**%×****-**分 附件*:报价单 致:龙游县林业水利局项目名称龙游县竹产业发展提升试点县项目(竹林生态栽培示范区建设)验收投标人名称(盖章)联系人联系人电话投标总价(人民币:元)大写: (小写):¥注:*.设最高限价*****元,供应商的报价超出采购人给出的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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