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关于政府购买2019年白花社区购买社区民政及侨务辅助服务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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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购买****年白花社区购买社区民政及侨务辅助服务项目的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年白花社区购买社区民政及侨务辅助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年白花社区购买社区民政及侨务辅助服务项目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征集到*家供应商:*、深圳******、*、深******、*******,作为本次采购供应商。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通过竞价方式,确定深******所为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深****** 项目成交金额: *****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 驻派一名服务工作人员,负责承担白花社区工作站购买社区民政、侨务等辅助工作服务,协助白花社区工作站开展包括民政、侨务等辅助工作服务,以及完成其他涉及社区服务的工作事项。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街道白花社区工作站 地址: 白花社区富民大道白花社区工作站 联系人:张明清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 公告日期: **** 年 * 月 ** 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