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法院法官语音助手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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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人民法院法官语音助手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告新平县人民法院法官语音助手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号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受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委托,现对新平县人民法院法官语音助手进行******前来参加单一来源采购协商。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平县人民法院法官语音助手采购*.* 采购需求:法官语音助手软件(科大讯飞V*.*),**套;语音录入麦克风(科大讯飞V***),**套。*.* 采购预算价:******.**元(大写:叁拾肆万伍仟元整)。*.* 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省市标准、规范要求,质保期*年。*.*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日内。*.* 交货地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二、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完成采购项目的供货、售后服务、技术支持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近*年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提供上一年度(****年或****年)财务报表,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收到采购人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的单位。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及相关说明:本次采购预算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为能保证项目的顺利推进,缩短采购、建设周期,提高工作效率,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财采〔****〕**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第二条情形(一)第*款的规定。以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东骧神骏万泰住宅小区泽泰苑*-*-****五、采购文件获取及保证金的交纳请被邀请单位持有效的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购买文件时提供),③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时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每日上午* :**时至**:**时,下午**:**时至**:**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玉溪市高新区腾龙路玉溪双创中心启迪众创园*号楼*楼)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应交纳协商保证金¥****.** 元(大写:肆仟元整);协商******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签订采购合同后*个工作日内退还。账户名称:****** 开户行:云南红塔银行彩虹支行 账号:****************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及协商时间*.* 报价文件投递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报价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协商时间:****年*月**日**时**分,协商地点为:******(玉溪市高新区腾龙路玉溪双创中心启迪众创园*号楼*楼)。七、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采购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地址:新平县古城街道办事处锦秀路**号联系人:马金伟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玉溪市高新区腾龙路玉溪双创中心启迪众创园*号楼*楼联系 人:王蕾电 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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