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我县整治拆除一批不规范地名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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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近日,县民政局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整治拆除了高亭城区内两处不规范地名标志。“日达女人街”和“锦元华庭步行景街”这两处地名标志,因当时建设开发单位为促进地产经济更好刺激营销商铺私自设置了标牌,没有经过地名主管部门审批,违反了《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第**条规定,借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东风联合执法予以拆除,更好营造干净使用规范地名的环境,更好发挥地名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服务群众生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目前,我县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已进入行政执法阶段。清理整治对象范围主要是居民区、大型建筑物、道路、街巷等地名中违反地名法规政策规定、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不规范地名,以及有地无名、擅自命名、一地多名、一名多写等情况。主要包括:“大”地名:地名含义、类型或规模方面任意夸大,专名或通名远远超出其指代地理实体实际的地名。“洋”地名:以外国人名地名及其谐音,以及使用外语词及其汉字译写形式命名的地名。“怪”地名:盲目追求怪诞离奇,地名用字不规范、含义低级庸俗或带有浓重封建色彩的地名。“重”地名:一定区域内多个地名重名或同音的地名。下一步,我县将根据清理整治清单,联合相关部门,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信息,同时继续加大对标准地名的推广宣传,引导群众规范使用标准地名。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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