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隆安县民政救助对象社会服务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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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民政救助对象社会服务中标/成交公告 受隆安县民政局委托,******对隆安县民政救助对象社会服务进行了竞争性磋商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NLAZC****-C*-*****-GXST 项目名称:隆安县民政救助对象社会服务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年**月**日 定标日期:****年**月**日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朋******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号永嘉大厦C座****室 中标/成交金额:捌拾肆万陆仟柒佰柒拾伍元捌角捌分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评审专家名单:李玉冰、郭 竞、周晓芳。 交货期/工期:服务期限:*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四、采购单位地址:隆安县兴隆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马工 ****-*******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号荣和-中央公园*号楼**A**、**A**号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黄工****-******* 五、监督部门:隆安县财政局 质疑电话:****-******* 投诉电话:******* 发布时间: ****年**月**日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个工作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