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隆安县2018年第八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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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年第八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经隆安县人民政府批准,隆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C-**-*(a)地块宗地总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隆安县城厢镇宝塔村出让年限:**年容积率:***.******.***建筑密度(%):大于或等于**绿化率(%):小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土地用途明细:工业用地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BB****现状土地条件:按土地现状条件交付土地起始价:***万元加价幅度:*万元挂牌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挂牌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备注:该地块位于隆安县城厢镇宝塔村, 宗地号************GB*****,实际出让面积*****.**平方米(折合**.***亩)。土地批准用途:一类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工业用地**年。产业类型为标准厂房项目用地。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工业项目所需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能超过总用地面积的*%。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项目用地兼容生产服务、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科教用地兼容研发与中试、科技服务设施与项目及生活性服务设施等土地用途兼容复合利用。兼容设施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兼容用途的土地、房产不得分割。其他设计条件详见《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及隆安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示范区C-**-*(a)地块规划用地红线图的规定执行。该地块须用于建设标准厂房项目。按土地现状出让。宗地编号:C-**-*(a)地块宗地总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隆安县城厢镇宝塔村出让年限:**年容积率:***.******.***建筑密度(%):大于或等于**绿化率(%):小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土地用途明细:工业用地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BA****现状土地条件:按土地现状条件交付土地起始价:***万元加价幅度:*万元挂牌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挂牌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备注:该地块位于隆安县城厢镇宝塔村, 宗地号************GB*****,实际出让面积*****.**平方米(折合**.***亩)。土地批准用途:一类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工业用地**年。产业类型为标准厂房项目用地。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工业项目所需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能超过总用地面积的*%。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项目用地兼容生产服务、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科教用地兼容研发与中试、科技服务设施与项目及生活性服务设施等土地用途兼容复合利用。兼容设施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兼容用途的土地、房产不得分割。其他设计条件详见《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及隆安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示范区C-**-*(a)地块规划用地红线图的规定执行。该地块须用于建设标准厂房项目。按土地现状出让。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 竞买申请人报名前须持有与隆安华侨管理区(宝塔医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该地块入园《投资合同书》。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在本县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 ****年**月**日到隆安县城南路**号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 至 ****年**月**日到隆安县城南路**号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隆安县国土资源局授权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隆安县城南路**号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举行进行。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C-**-*(a)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C-**-*(a)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期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
(三)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隆安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支付所有成交地价款。允许受让人在缴纳土地出让金不低于**%前提下,可申请按已缴纳土地出让金核减土地使用年限,先行办理土地动产权证书;未缴纳部分土地出让金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全部缴清的,可按合同约定完整年限重新办理土地不动产权证书。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一)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廖丁玲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隆安县城南路**号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隆安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隆安县蝶城路***号隆安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三)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隆安县支行
银行帐号:******************
九、查询网址
http://***.******.***(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cn(隆安县国土资源局网)
http://***.******.***.cn/caigouzx(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隆安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http://***.******.***(中国土地市场网)主办单位:隆安县国土资源局
承办单位: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