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宾阳县群众艺术馆项目二次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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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群众艺术馆项目二次装修工程(含设计、设备、装修)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 宾阳县群众艺术馆项目二次装修工程(含设计、设备、装修)工程总承包 招标类别 施工类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德元****** 结构类型及规模 装修装饰总面积****㎡,分别为主门厅***㎡、剧场****㎡、***人会议室***㎡、***人会议室***㎡、贵宾接待室**㎡。主要建设内容:地面、墙面墙体及顶面装饰装修、电气安装;办公家具(观众席座椅、主席台等);会议区、贵宾休息室等硬件和软件的配套设置以及楼宇亮化。 开标时间 ****年**月**日 公示开始时间 ****年**月**日 公示截止时间 ****年**月**日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建工****** 南宁市建筑设计院 项目经理 李小兰 安全员 黄琳; 投标报价 ********.***** 元 工期 ***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 广****** 项目经理 陈智勇 安全员 沈其良; 投标报价 ********.***** 元 工期 ***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建工集团****** 项目经理 刘阳 安全员 徐世良; 投标报价 ********.***** 元 工期 ***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评标结果公示期为*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异议受理部门 广****** 孙鹏 (联系电话:****-******* ) 投诉受理部门 宾阳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监督电话:****-*******)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