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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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百财采决〔****〕*号) 百色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百财采决〔****〕*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百色市司法局信息化建设重点业务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SZC****-G*-*****-CXZX)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一、相关当事人名称投诉人:****** 地 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新兴路*号新兴小区第一座一楼*号门面 法定代表人:林国华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广西******地 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江滨一路B座**号*楼联系人:韦丽芳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百色市司法局地 址:百色市右江区城北二路麒麟巷*号联系人:罗翔凌 联系电话:***********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广西******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评审因素未细化和量化。投诉事项*:将投标人的从业人员作为评审因素。投诉事项*: 评分办法及标准:信誉分值过高,设置的奖项证书过多不合理.。投诉事项*:“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为国家认定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本项目为“货物采购”类项目,使用“工程建设类”建筑业企业资质做为投标人的加分项,不合法。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三、处理结果经审查,投诉事项*、*、*成立,投诉事项*不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七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被投诉人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百色市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