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对平果县坡造镇龙板村委北上屯龙登生态肉鸡养殖基地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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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平果县坡造镇龙板村委北上屯龙登生态肉鸡养殖基地工程(场地平整及室外配套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结果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第**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平果县坡造镇龙板村委北上屯龙登生态肉鸡养殖基地工程(场地平整及室外配套工程)项目(项目编号: BSZC****-J*-*****-GXJT)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如下:一、相关当事人名称当事人:广西******地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迎龙路**号二、基本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质疑函,核查后认为,采购项目在采购过程及评标结果确实存在问题,但不属于财政部门规定的重新评审情形。请求财政部门对本项目评审结果进行监督检查。本机关依法受理调查,并作出了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三、处理结果经调阅现场监控视频,发现在评标过程中,存在评标专家离开评标室并使用手机与外界联系的情况,违反了《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开标评标现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采[****]**号)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以高度负责、严肃认真态度参加评标工作,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九)擅自离开评标现场。(十一)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第二十五条“……评标专家、采购人代表……要遵守下列评标现场纪律:(二)自觉关闭随身所有通讯设备,……评标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原则,影响了采购活动的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的规定,决定本项目废标并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平果县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