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体育馆旁国有建设用地拍卖出让公告的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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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兴安县灵渠大道以南体育馆旁国有建设用地(编号****A***)拍卖出让公告的补充说明关于对兴安县灵渠大道以南体育馆旁国有建设用地(编号****A***)拍卖出让公告的补充说明
*、其中“宗地面积为*****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兴安县自然资源局实地测绘面积为准”,承诺交付面积误差在国家测绘部门允许的误差范围之内。
*、其中“宗地上的青苗及附着物清理”,由兴安县政府负责清理并按要求移交。
兴安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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