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岔官路改善提升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现对该项目标段的投标人在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上提出的关于本项目的提问作出以下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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岔官路(永富集镇至界牌水库段)改善提升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招标编号:HG***********)现对该项目标段的投标人在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上提出的关于本项目的提问作出以下回复标段编号: GC*********************标段名称: 岔官路(永富集镇至界牌水库段)改善提升工程一标段-施工变更内容: 岔官路(永富集镇至界牌水库段)改善提升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答疑文件(*)号致各位潜在投标人:岔官路(永富集镇至界牌水库段)改善提升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招标编号:HG***********)现对该项目标段的投标人在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上提出的关于本项目的提问作出以下回复: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 *号)精神,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建发(****)***号)的要求,推进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规范建筑市场用工秩序,加强建筑用工管理,维护建筑企业和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加快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推动建筑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且规定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中明确承包企业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条款,并督促承包企业落实所承包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为响应相关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的号召,并结合本项目规模要求,故在本项目实施运行中,要求施工企业对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建立健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在工程项目部配备专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人员,负责现场专业作业人员实名制信息的登记与核实,及时准确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传相关信息。 因此,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在项目管理机构中至少配备*名建筑工人实名制专管员,是防范于未然,是为了保障本项目中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更好的实现本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本次招标是面向全国具有施工能力的企业,不存在排斥有能力的投标人,请按已备案的招标文件执行。 《建筑法》等相关法规明确禁止各种资格证的“挂证”挂靠,根据国家多部委严厉打击“挂证”挂靠问题,避免存在“挂证”挂靠行为,并且为充分证明该人在本岗位的从业经历,故要求注册时间和社保证明同时在投标人本单位满*个月及以上。 招标人:攀枝花市仁和交通**********年*月**日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 岔官路答疑.pdf ****-**-** **:**:** 温馨提示:请登录攀枝花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在【下载招标文件-查看澄清记录及历史文件】页签查看相关信息或下载答疑补遗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