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程监理标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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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工程(太白项目、江心项目)监理标中标公示招标人太白镇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工程建设管理处、江心乡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工程建设管理处 工程名称当涂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工程(太白项目、江心项目)监理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第一中标候选****** 中标价(元)******元 中标工期(天)*个月 总监任书林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 招标代理单位安徽省江河水利****** 公示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投诉方式县公管局:****-*******
招标人:****-*******(太白镇)、*******(江心乡)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此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未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而直接向招标监管部门投诉的,招标监管部门不予受理。二、 投诉人对招标人答复异议情况不满意的,可向招标监管部门书面投诉。三、 投诉人对招标监管部门答复不满意的,可向县纪委(监察局)投诉。四、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五、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上述相关部门均可不受理。六、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