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检验试剂带量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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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经济开发区医院检验试剂带量采购项目中标公示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霍邱经济开发区医院检验试剂带量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FCG-HQ-****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二、中标供应商情况
*.中标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四里河与清源路交口名门湖畔小区办公楼***室
*.中标降幅:**.**%(含配套使用仪器设备)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霍邱经济开发区医院临床使用的检验试剂及配送企业采购,采购周期:三年,
合同一年一签,采购方有权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制定《霍邱经济开发区医院医用
耗材配送企业考核办法》,中标方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再签一年。
三、评审委员会名单:王 平、米志奎、王凤明、刘会林、司宏富
采购人名称:霍邱经济开发区医院
地址:霍邱经济开发区政府中心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合肥市创新大道****号创新产业园二期G*栋E区*层
项目负责人:吴婷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评标费用按实际发生支付(无发票)另行支付,以上费用均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四楼
四、公告期限:****年*月**日至 **** 年*月**日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霍邱经济开发区医院
******
****年*月**日
附件如下:霍邱经济开发区医院检验试剂带量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