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交通警察支队洛阳市交警支队驾管所驾驶人考试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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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洛阳市交警支队驾管所驾驶人考试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成交公告洛阳市交警支队驾管所驾驶人考试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受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就洛阳市交警支队驾管所驾驶人考试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洛阳市交警支队驾管所驾驶人考试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HT-ZBDL-******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采竞磋-****-**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应用服务器DELL PowerEdge R****台*数据库服务器DELL PowerEdge R****台*电子档案存储DELL ME*****台*交换机华为S****S-**P-SI*台*自动制证机科润KIT-TR****台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年*月**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市民之家七楼评标九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姚旭东、刘红、常海霞、田冰冰、刘勇。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号天元在水一方*幢*-***、*-***、*-***。
八、成交金额:******.**元。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元,由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成交供应商无需支付。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号
联系人:徐警官
电 话:********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名 称:******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楼
联系人:刘女士 张女士
电 话:****-********-****
十六、附: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洛阳市交警支队驾管所驾驶人考试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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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