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诊断仪维保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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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GE超声诊断仪维保中标公告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芜湖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GE超声诊断仪维保
项目编号: WH**CG****FW****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开标日期: ****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南翔万商商贸物流城一期轻纺百货博览城*-*栋B座塔楼**层***-***号
中标金额: ******.**元/年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E*彩超一台维保*万元/年;S*彩超维保*.*万元/年。
评审委员会名单: 郑世平、许海云、孙红霞、张涵、张黎
招标人名称:芜湖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 芜湖市中山路***号
联系人:许琼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
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号海螺商务楼北楼*-*层
项目负责人: 梅凯峻 联系电话: ***********、****-*******
收费标准: 芜公管(****)***号文 收费金额: ****.**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少于*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号海螺商务楼北楼*层招标代理部,联系电话:****-*******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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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芜湖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GE超声诊断仪维保.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