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防洪除涝治理项目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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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卫河共产主义渠(合河闸至淇门段)鹤壁市浚县段防洪除涝治理项目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河南省卫河共产主义渠(合河闸至淇门段)
鹤壁市浚县段防洪除涝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JSHBZB-****-**
河南省******受浚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就本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按照规定在****年*月**日*:**在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开标,评标工作在二楼评标室进行,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河南省卫河共产主义渠(合河闸至淇门段)鹤壁市浚县段防洪除涝治理项目
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候选人结果如下:
施工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新******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经理:赵俊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经理:王连亭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经理:李继朝
施工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金******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经理:王朝荣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经理:陈延专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经理:郑建坤
三、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其他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异议人、投诉人是单位的,异议书、投诉书必须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投诉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与工程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异议人、投诉人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时,应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办理异议、投诉事务的,应当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应是本单位职工(与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书,所在单位已为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异议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五、发布媒体
本次公示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浚县)》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浚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杨新伟
联系电话:***********
地 址:浚县桥西街***号
招标代理:河南省******
联 系 人:李帅
联系电话:***********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金融大厦北配楼****室
监督单位:浚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