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2019年7月3日拟对拟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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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年*月*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恒勃) 项目名称环评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年产***万套汽车进气系统及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系统扩建项目浙 江 泰 诚 环 境 科 技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区海昌路**********本项目对技改后全厂产量进行分析,增加炼胶工序,原有项目橡胶外购变更为自行生产,炼胶合计产量为***吨/a,其中***吨用于原有项目生产,**吨用于新增项目生产。
在公示期间内,未接到公众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提交的意见。附件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炼胶废气采用过滤棉+光催化氧化+活性炭+水喷淋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硫化废气经过滤棉+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工艺处理后高空排放;造粒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固废:集尘灰及车间清扫粉尘、各类边角料、普通废包装材料可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污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模头清洗废液、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危化品包装材料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振动较大的风机、水泵机组的基础采用隔振与减振措施;合理布置车间生产设备。尽量将密炼机、开炼机等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车间中间位置,尽量远离车间门窗位置,并在设备底座加设减震垫,以减少噪声的产生,运转的时候关闭门窗。注意设备的维护,保持生产设备良好的运转状态,降低噪声。高噪声设备设立减震基础。加强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的产生。夜间不允许生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集聚区分局许可科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甲南大道东段*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相关附件:承诺书.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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