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网络辅助光纤专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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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田街道购买行政服务大厅办公网络辅助光纤专线服务 关于政府购买购买行政服务大厅办公网络辅助光纤专线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购买行政服务大厅办公网络辅助光纤专线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由于行政服务大厅的*条**兆电信办公网络辅助光纤专线即将到期,为保障各业务受理终端、平台、自助终端及应用系统的正常运作,******提供的办公网络辅助光纤专线服务(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财政控制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柒万贰仟元整),高于财政控制金额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该根据招标内容,根据了解结果自行报价,并提供详细报价清单,由投标人自行根据项目需求进行报价。 项目预算金额:*****.**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综合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大楼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年*月*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