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泰顺县百丈镇城区外立面改造工程的答疑与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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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百丈镇城区外立面改造工程(三期)的答疑与变更关于泰顺县百丈镇城区外立面改造工程(三期)补充说明二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澄清和修改,鉴此,我们发布本补充说明一。本补充说明一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本补充说明一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说明一为准。具体如下: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开户名称: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改为“开户名称: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如有疑问请致电浙江******:魏先生,****-********,***********。
泰顺县百丈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相关公告:泰顺县百丈镇城区外立面改造工程(三期)的答疑与变更****-**-**泰顺县百丈镇城区外立面改造工程(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