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质谱仪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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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申请单位: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采购产品名称: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拟采购产品金额:***万元申请理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要求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生器、离子透镜、碰撞反应池、四极杆质量过滤器、离子检测系统等部分构成。能进行样品定性、半定量、定量、同位素比分析。随机背景:<*cps(*.*或***);氧化物离子(CeO /Ce )≤*.*%,双电荷粒子(CeO /Ce )≤*%; 仪器检出限:轻质量元素Be ≤*.*ppt,中质量数元素In或Y≤*.*ppt,高质量数元素U或Tl≤*.*ppt;稳定性(RSD)≤*%,同位素精度:***Ag/***Ag≤*.*%。目前,国产设备与进口产品相比,不能同时满足上述参数要求,并且该产品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中禁止或限制进口产品,特申请购买进口产品。 专家论证意见:与国产设备功能相比,进口产品的相关产品经过长期的发展和检测运用,以及不断的更新换代,产品性能稳定、检出限低、精密度高、准确度好,应用于产品中元素检测,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水质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使用需求。并且该产品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中禁止或限制进口产品,建议购买进口产品。论证专家:王思汉(徐州市放危处 高级工程师) 咸春城(徐州市药品监督检验中心 主任药师) 安可(徐州市疾控中心 主任技师) 韩辉(徐州市质检中心 高级工程师) 刘雪茹(江苏泰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 现对以上信息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年*月**日下午*:**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如公示期内无其他异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批准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进口产品采购申请。 采购单位: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贺峰 联系电话:****-******** 徐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徐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联系人:蔡畅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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