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明街道公明社区工作站购买应急交通辅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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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明街道公明社区工作站购买应急交通辅助服务 关于政府购买应急交通辅助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公明街道公明社区工作站购买应急交通辅助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我社区拟通过外包服务******购买社区应急交通辅助服务,主要为社区突发事件先期处置提供外勤服务,此服务需至少配备*台应急车辆,并在日常对车辆进行维护,保持车辆的良好运行状态,保障车辆保险、年检的办理工作等, 本项服务购买期限为一年,实际服务时间以合同为准。 项目预算金额: *****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公开招标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公明社区工作站 地址:公明振明路***号 联系人:黄梓涛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年 * 月 * 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