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关于2019年7月4日作出的岱山县张安成蟹笼厂蟹笼焊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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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关于****年*月*日作出的岱山县张安成蟹笼厂蟹笼焊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begin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关于****年*月*日作出的岱山县张安成蟹笼厂蟹笼焊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序号文件名称文号时间原文链接*《关于岱山县张安成蟹笼厂蟹笼焊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批复》岱环建审〔****〕**号***.******.***见附件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