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动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拟建项目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南******动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南******拟投资***万元建设南******动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的规定,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下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南******动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南******
*、项目概要:南******拟投资***万元选址南雄市水口镇石庄村委会丰洞农场建设南******动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占地**亩,建筑面积****m*,项目劳动定员*人,设计处理病死猪****t/a。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
地 址:南雄市水口镇石庄村委会丰洞农场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
地 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号城市花园(邮编:******)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邮 箱:******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其中公众参与公众将贯穿其中。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保措施等。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项目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cn/xxgk****/xxgk/xxgk**/******/t********_******.html),也可见本公示附件,均可下载填写。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如果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在大气、水、噪声及其他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