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锅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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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口镇政府驻地燃气热水锅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变更公告史口镇政府驻地燃气热水锅炉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史口镇政府驻地燃气热水锅炉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FCG-***
三、采购人名称:东营区史口镇物业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史口镇政府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东营市沂河路***号海通商务中心*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
五、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史口镇政府驻地燃气热水锅炉设备采购项目;包括成交货物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质保及售后服务等内容(详见采购清单)。计划投资******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六、变更内容:
原公告内容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或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三)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含)以上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级;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
有意参加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东营市东城沂河路***号海通商务中心*楼)进行现场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原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份。
现变更为: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或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三)投标人若为制造厂家须具备B级(含)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及三级(含)锅炉安装许可证。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家B级(含)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三级(含)锅炉安装许可证及制造厂家针对代理商的授权书。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
有意参加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东营市东城沂河路***号海通商务中心*楼)进行现场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B级(含)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原件、三级(含)以上锅炉安装许可证原件、、制造厂家针对代理商的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份。
七、原公告中其它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