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芦笋种苗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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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绿******芦笋种苗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甘肃******受灵台县绿******的委托,就“灵台县绿******芦笋种苗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公示已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灵台县门户网上发布,公示结果无质疑,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GSRC*******
二、采购内容:(共一包)
拟采购THF**(必须为原种苗)芦笋幼苗**万株。规格:地上茎≥*条,株高≥**cm,地下肉质根≥*条。
本项目采购预算:**万元
三、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灵台县春生中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中台镇水泉村
法定代表人:薛喜风
联系电话:***********
五、实施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灵台县春生中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长期致力于蔬菜、药材种苗的种植和培育,种植面积大,品种优良,成活效果好。****年曾承担过芦笋育苗任务,提供的苗木品种、质量、售后服务等均符合要求,在芦笋种苗培育方面经营丰富,育苗人员在种苗培育方面经验丰富,符合本次项目采购要求。芦笋种苗从种植到移栽要经过多个环节、质量要求比较高,专业性非常强,还涉及到质量保证、后续技术指导等,故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cn ]、中国政府采购网[***.******.***.cn]及“信用甘肃”网站[***.******.***.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须将原件带至现场审核,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名。
七、单一来源报名时间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 在甘肃******(灵台县溪河小区六号楼四单元***)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
八、单一来源响应性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单一来源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灵台县绿******会议室(灵台县西大街中学路*号)。
*、单一来源响应性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灵台县门户网上发布。
十、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
金额:壹万叁仟元整。
注:投标保证金于******。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台县绿******
地 址:灵台县西大街中学路*号
联系人:景红霞
电 话:***********
代理机构:甘肃******
地 址:灵台县溪河小区*号楼*单元***
联系人:郭永红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