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央警卫团教导大队基地清运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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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警卫团教导大队基地清运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名称:中央警卫团教导大队基地清运设备购置项目机构项目编码:HB****************项目联系人:王颖项目联系电话:****-*******采购人:固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人地址:固安县东方街与江山路交叉口采购人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固安县新中街北侧城中诚商住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预算金额:***.*万元投标截至时间:****年**月**日**时**分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招标文件售价:*元开标地点:固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的经营范围,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依法能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经营范围和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企业自行网上查询无行贿记录,(http://***.******.***.cn/wenshu.html);*、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被授权人投标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具有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如投标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采购数量:*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 )”,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