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珠海市横琴新区规划国土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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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横琴新区规划国土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珠横国土储****-**号) 珠海市横琴新区规划国土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珠横国土储****-**号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挂牌出让 *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珠横国土储****-**号 地块位置 横琴新区环岛西路东侧、长隆大道南侧、环岛东路西侧、琴海南路北侧 土地用途 娱乐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 出让年限 **年 成交价(万元) *****.**** 受让单位 ****** 土地使用条件: (一)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要求: *.上述地块按土地现状条件(净地)供地。竞得人不得以“未净地出让”为理由,申请办理宗地开竣工延期手续。 *.上述地块规划建设宗地用途:旅游及旅游配套用地(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选为“娱乐用地”)。 *.竞得人在竞得宗地后*个月内须在珠海市横琴新区拥有一家持有***%******。竞得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直接变更******名下,******承担本合同的所有权利与义务,不视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竞得人须按照相关规定,在领取本宗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向横琴新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一次性足额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竞得人须清晰了解出让宗地周边规划现状及宗地所处区域规划发展动态,并无条件接受宗地以外规划调整一切事项。 *.上述地块开、竣工时间:宗地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个月内,取得横琴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文件,且建设开工;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个月内完成基础设施达到建设标高±*.**;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个月内完成全部单体封顶;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个月内竣工。 (二)产业发展要求: *.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日与横琴新区管委会签订《珠横国土储****-**地块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下称《监管协议》,详见附件)。如竞得人拒绝签署《监管协议》的,则已签署的《成交确认书》无效,出让人不与竞得人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并终止供地,宗地定金不予退还。 *.本宗地用于建设动物王国及配套设施。本项目用地重点发展休闲旅游文化项目,竞得人及其控股股东应在本项目重点发展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动物王国;(*)大型演艺中心;(*)动物博物馆及动物科普基地;(*)旅游配套设施。 *.本项目总投资应不少于**亿元人民币。 *.如竞得人达到转让条件发生转让的,受让方须承接《监管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并重新签署《监管协议》。 *.上述地块按《横琴新区产业项目出让用地监管办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监管协议》约定进行履约监管及追究违约责任。 *.如项目开发建设未达到《监管协议》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约定的,经横琴新区管委会多次书面催告仍未有明显改善,则横琴新区管委会及有关职能部门可依法处置,直至解除本协议、终止供地或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物业限售要求: *.本宗地物业为整体产权且须整体处置。 *.本宗地范围内的物业在竞得人取得用地后,自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年内不得转让。 *.******自取得宗地之日起**年内不能进行股权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不能进行工商变更、竞得人股东签署的任何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如公司股权确需发生变动,横琴新区管委会或其下属相关国有企业具有优先受让权。 (四)上述地块不设保留价。 备注: / 二、公示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珠海市横琴新区规划国土局 单位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天河街**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电子邮件:/ 珠海市横琴新区规划国土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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