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韩村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升级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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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村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升级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名称:韩村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升级建设项目机构项目编码:HB****************项目联系人:张庆峰项目联系电话:***********采购人:永清县韩村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地址:永清县韩村镇人民政府采购人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北京建******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怀沙路***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预算金额:**万元投标截至时间:****年**月**日**时**分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招标文件售价:*元开标地点: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下列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或证明、纳税证明(二者任选其一);(*)企业财务状况报告原件(****年度或****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一年内(至少三个月)国税或地税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供至少一个月国税或地税纳税凭证);(*)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证明或近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原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的信用查询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并加盖单位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相关经营范围;(*)保证金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采购数量:*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备注:招标文件的获取:*、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 )”,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在开标现场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