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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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街道办事处关于地铁二号线一期工程刘富村车辆段征收范围内地面附属物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成交结果公告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街道办事处关于地铁二号线一期工程刘富村车辆段征收范围内地面附属物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金颐诚******受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街道办事处委托,就地铁二号线一期工程刘富村车辆段征收范围内地面附属物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地铁二号线一期工程刘富村车辆段征收范围内地面附属物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HNJYC-****-**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采购共一个包。项目地点:关圣南路与伊洛路交汇处南、原明花集团。采购内容:地面附属物拆除、垃圾清运、同时严格按照环保安全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的防护措施等全部内容 ,拆除总面积约***** ㎡。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四、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年*月*日上午*:**,地点:洛龙区瀛洲路与洛宜路交叉口建设银行东**米河南金颐诚******二楼开标室。
五、磋商小组名单:徐红杰、宋家权、杨万红
六、成交人名称和地址:洛阳市******,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关林镇北路。
七、成交金额:**.*元/㎡。
八、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九、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人: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关圣路翠云东路交叉口
联系人:焦先生
联系电话:***********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金颐诚******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瀛洲路与洛宜路交叉口建行东**米
联系人:曹伟涛 Lyszfcg****
电 话:****-********
邮 箱:******
十四、附:地铁二号线一期工程刘富村车辆段征收范围内地面附属物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磋商文件
河南金颐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