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警用装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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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已于****年*月*日进行招标,现招标工作已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和采购人****年*月**日的“定标复函”,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ZD****-***Z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号 联系方式:***-********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 址:西安市友谊西路***号办公楼*楼联系方式:***-********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刑侦电子物证设备、审讯监控设备、信息采集设备等 第二标段:单警装备及灭火器材等 第三标段:刑事侦查及监管后勤设备等 项目用途:碑林分局办公使用六、中标信息:第一标段:刑侦电子物证设备、审讯监控设备、信息采集设备等*、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万元*、地 址:西安市东大街***号*、联系人:秦新科 *、联系电话:***-*********、交货期:**天第二标段:单警装备及灭火器材等*、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万元*、地 址:西安市东大街***号*、联系人:秦新科 *、联系电话:***-*********、交货期:**天第三标段:刑事侦查及监管后勤设备等*、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万元*、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号首座大厦**楼*****室*、联系人:孙凤欣 *、联系电话:***-*********、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天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宋洪流、张首军、孔力、朱喜运、王育才、高宏星、惠亚军八、采购项目联系人:王真 联系方式:***-********九、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十、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特此公告 ****** ****年*月**日